返回首页 > 位置: 品名 > 南阳品名 > 正文

日本药妆品牌“宫岛制药”实为国产,百元痔疮凝胶成本不到4元

日期:2026/5/14 8:14:41 浏览:

”,与瑾睿堂药业实质是同一家公司。

4月14日,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记者就“宫岛制药”是否具有日本品牌身份和技术背景联系福建灰质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方表示需要与客服了解下原因再回复。

涉嫌构成违法广告与虚假宣传

目前,“宫岛制药”部分产品所属的“保健用品”类别,尚无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与注册管理要求。此类产品或纳入地方政府部门管理,或由社会团体如地方行业协会颁布团体标准予以协调。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认为,保健用品这种“国家无定位、地方碎片化管理”的现状,导致产品准入、成分管控、功能界定缺乏有效前置约束,企业易通过“保健用品身份伪装药用功效”“团体标准规避国家法律”等方式套利,模糊“保健”与“治疗”边界,使违规宣传常态化。

他指出,此类“保健用品”只要未取得国药准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保健食品“蓝帽子”认证,商家对其宣称“飞蚊症可用”“改善飞蚊问题”“专攻痔疮肉球”“精准直击病灶核心”“直达患处”等,同时触及《广告法》禁止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疾病治疗功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相关法条。若产品中添加药用成分且宣称疗效,可能还会触及《药品管理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认定,面临高额罚款、吊销证照甚至刑事追责。

邓勇强调,地方团体界定的“改善”“减轻”“缓解”等保健用品功能宣传,若被商家指向疾病或病理症状,仍属违法宣传,仅当表述指向非疾病性的日常舒适感时才可能合规,且地方团体标准不能对抗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国产商品标签大量使用外文或全部使用繁体字,甚至产品名称、原料成分、适用人群等核心内容缺失中文标签的问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飞律师分析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招牌、广告、名称、包装、说明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产品质量法》也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刘晓飞指出,上述产品外包装上的文字均不是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如果是在国内生产、销售,必须使用中文简体文字,不能是日文。此外,国产商品在广告、销售过程中对商品来源、产地、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致使消费者误认其在境外生产或者为国外品牌,此类行为均可能构成违法广告或者虚假宣传。

新京报首席记者郭铁

编辑唐峥

校对刘军

上一页  [1] [2] 

文章来源于:http://www.pmxl.oeg.cn 品名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